2019年,打击逃废债的形势依然严峻。随着逃废债逐渐呈现出集团化、规模化的特点,银行、消费信贷、P2P网贷……纷纷中招。
不过,监管打击逃废债的态度十分明确,随着打击力度的再升级,从业机构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打击逃废债行动中来,逃废债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
1、逃废债呈现团体化、集团化特点
逃废债并不是一个新现象。对于传统金融机构银行来说,企业逃废债一直都是“老大难”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企业通过低价出卖资产、承包、租赁和转让、通过不规范兼并、重组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由于资金体量相对不大,方式也比较多样,往往比较隐蔽。不仅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还引起连锁反应,冲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恶化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
随着互联网兴起,尤其是消费信贷、P2P网贷爆发后,企业、个人能够以比原来更简单、方便的方式获取到大量贷款,但还款的意愿却并没有随之提高。甚至在监管对催收管理做出严格的规定后,逃废债的群体更加有恃无恐,喊出“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的口号。
相比之下,从业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成为“弱势群体”。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网络借贷逃废债主体名单显示,2018年的逾期逃债人数量比2017年增加了31%,达到6.3万人。
此外,投诉平台上的投诉、舆论压力、乃至没有技术含量的耍赖,让严监管下的从业机构疲于奔命,难以招架。各种反催收公共聊天群、贴吧、论坛话题大量组建,探讨不用还款的办法,逃废债逐渐变得不再是个人行为,而呈现出团体化、集团化的特点。
2、监管整治,相关举措稳步推进
逃废债是金融行业中的“痼疾”。从去年以来,监管政策中就开始把打击逃废债当作整顿金融秩序的重要内容。
去年3月,由央行牵头组建的国家级网络金融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成立,成为国内唯一持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明确失信主体的法人需要担责。紧接着8月份,互金整治办、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召开了“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关于报送P2P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也于同月出台,网贷平台开始上报恶意逃废债借款人名单。监管对于逃废债问题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及至今年,金融行业打击逃废债的举措稳步推进。从2月份起,部分地区互联网金融协会就在官网公示了P2P网贷平台的借款主体逃废债名单,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半年时间内就有超过42家平台上报并公示了逃废债名单,涉及恶意逃废债行为人数超过19万。去年3月成立百行征信,截至今年上半年,也已经与包括小贷公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消费金融、P2P等在内的17类700余家机构签订了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协议。
“逃废债”的惩戒力度在这个过程中也被逐渐加大,逃废债的成本越来越高。2016年1月,由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就已经提出55项惩戒措施,包括被限制买房,限制高消费,限制乘飞机、乘动车,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还可能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起诉。到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工作的通知》,全国21家银行可网络冻结、扣划存款,19家有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的银行可网络冻结金融理财产品。随后到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强调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3、和信贷等机构主动打击逃废债
金融行业当前正处于严监管状态,从业机构过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乱象如高利率、暴力催收受到限制,但打击逃废债,却是监管所积极引导的。对于金融从业机构来说,打击逃废债既是对金融市场秩序的维护,也是对自己利益的维护,在打击逃废债的过程中表现得越来越积极。
一些较新的金融业态如P2P网贷、消费信贷受逃废债的影响尤为严重,相关企业在打击逃废债过程中也显得更为积极主动。从北京地区来看,近期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与会员机构、媒体、律师事务所共同就行业逃废债问题进行商讨分析后,和信贷与宜信、翼龙贷、恒昌、玖富、人人贷等多家受邀出席的平台,第一时间就上报了最新逃废债名单。其中和信贷到目前已经在官网公示了第二批逾期借款人名单,督促逾期借款人主动还款。据和信贷透露,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还未还款的借款人,平台会将借款人信息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
此外,和信贷已经接入百行征信共享信用数据,并与北京互金协会的26家平台发布声明,做出自律承诺,承诺对出借人负责,联合社会诚信体系对逃废债行为人追究到底。“恶意逃废债乱象不仅影响了行业的公信力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更造成了社会信用体系的破坏。和信贷将坚持打击恶意逃废债现象,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行业环境。”和信贷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上报、公示逃废债名单,接入百行征信,逐渐成为许多金融从业机构打击逃废债的常规操作。另外,也有金融从业机构逐渐把法律仲裁等司法手段作为打击逃废债的重要举措,并因互联网仲裁在时间、地域、成本等多方面的优势,在打击逃废债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预料,在监管积极引导,从业机构主动参与的大环境下,随着打击逃废债的方式和手段不断更新进步,逃废债的生存空间势必将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