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大连金融发展局发布《关于暂停受理持有互联网小额贷款试点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质重于形式,落实穿透式监管”的工作原则,审核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将构成“批设”,涉嫌违反“禁止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要求。
大连互金整治办指出,目前国家正在调整制定相关许可或资质条件,并于近期完善立法程序。对此,大连互金整治办决定在大连市范围内暂停受理持有互联网小额贷款试点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股权变更事项,待国家完善明确审批管理制度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